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
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
指 定 报 刊 、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zofund.com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
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正式生效。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
了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
,投票期间为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7:00
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
止,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由于本人直接出具表决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
详情请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科技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
合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
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
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中欧科技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第一次持有
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权益登记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投票。会议
的具体安排如下:
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 16 层
联系人:姬煜
联系电话:021-68609600-202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见附件一),与第一次持有人
大会审议事项相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即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zofund.com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
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
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
印件,
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
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
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
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
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
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
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
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
。如代理
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
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17:00 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
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 16 层
联系人:姬煜
联系电话:021-68609600-2026
五、计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
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
票和表决结果。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
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
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
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
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
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
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
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
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其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
的时间为准。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多次以有效书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书面授权为准。不能
确定最后一次书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书面授
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书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
授权表示为准;
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
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
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4)根据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
件另有载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
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
则以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确定的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
《关于持续运作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
构记录相符;
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联系人: 姬煜
联系电话:021-68609600-2026
传真: 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八、重要提示
时间前送达。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700 咨询。
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款“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
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
交了持续运作的解决方案。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持续运作
方案。
为实施持续运作本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本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
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
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二:
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
执照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持续运作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
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2、
“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
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
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
金所有份额;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
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的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的中欧科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代为全
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注: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
有效。2、“基金账户号”
,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
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
应当分别填写;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
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
金所有份额。3、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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